广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拥有与城市相同的历史。古今中外,对广场定义众说不一。凯文?林奇认为“广场位于一些高度城市化区域的中心部位,被有意识地作为活动焦点。通常情况下,广场经过铺装,被高密度的构筑物围合,有街道环绕或与其相通。它应具有可以吸引人群和便于聚会的要素。”
王珂、夏健、杨新海编著的《城市广场设计》一书中对城市广场的定义较有概括性,书中表述“城市广场的定义需要包括场所、内容、构成、使用方式和意境五个方面的基本限定。尝试将城市广场定义为:城市广场,是为满足多种城市社会生活需要建设的,以建筑、道路、山水、地形等围合,由多种软、硬质景观构成的,采用步行交通手段,具有一定的主题思想和规模的节点型城市户外公共活动空间。其中,城市社会生活包括政治、文化、商业、休憩等多种活动;主题思想则指表现城市风貌和文化内涵,及城市景观环境等多重目的;节点型是指城市空间中的核型空间形态”。
由此可以看出,城市广场的概念要广义得多,大到形成一个城市的中心或一个公园,小到一块空地或一片绿地,除街道外,是城市公共空间的另一种重要空间形式。城市广场突出地反映了城市的特征,为市民提供了室外活动和公共社交的场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