介绍: 1、一般规定: ⑴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、等级、牌号、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,分别堆存,不得混杂,且应设立识别标志。钢筋原材及半成品应堆放在仓库或加工棚内,露天堆放时,应垫高并加遮盖。 ⑵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,未经检验合格的钢筋不得使用。 2、钢筋加工: ⑴钢筋表面应洁净,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、漆皮、鳞锈等清除干净。钢筋应平直,无局部弯折,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均应调直。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,I级钢的冷拉率不得大于2%。 ⑵钢筋的弯制和末端的弯钩应符合设计要求,如设计无规定时,应符合规范相关要求。 ⑶箱型梁主梁8号6根及20号4根钢筋采用搭接焊,并在固定场地集中分批加工,每一批焊件控制在300个接头,并经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,当一周内连续施焊时,可以连续计算,一周内累计不足300个接头时,宜按一批计算。其他箍筋、套子筋、螺旋筋等在钢筋棚内严格按设计图纸尺寸进行加工,并应分类堆放,并做标识。 3、钢筋的连接: ⑴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,不易绑接。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,以采用焊接。 ⑵钢筋焊接前,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,合格后方可正式试焊。焊工必须持考试合格证上岗。 ⑶箱梁钢筋采用搭接焊,以采用双面焊,双面焊缝困难时,可采用单面焊缝。搭接焊接头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,使两结合钢筋轴线一致。接头双面焊不应小于5d,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10d。 ⑷受力钢筋焊结或绑扎接头应设置在内立较小处,并错开布置,对于绑扎接头,两接头距离不小于1.3倍搭接长度。对于焊接接头,在接头长度区段内(35d但不得小于500mm)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,配置在接头长度区段内的受力钢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