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城市规划的要求
(一)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以下各项
1.城市总体规划文本
(1)前言:说明本次规划编制的依据;
(2)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;
(3)市(县)域镇发展:
a.城镇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;
b.预测城市化水平;
c.城镇职能分工、发展规模等级、空间布局,重点发展城镇;
d.区域性交通设施、基础设施、环境保护、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;
e.有关城镇发展的技术政策。
(4)城市性质,城市规划期限,城市规划区范围,城市发展方针与战略,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;
(5)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:
a.确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指标,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,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,列出用地平衡表;
b.城市各类用地的布局,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的划分,市、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;
c.重要地段的高度控制,文物古迹、历史地段、风景名胜的保护,城市风貌和特色;
d.旧区改建原则,用地结构调整及环境综合整治;
e.郊区主要乡镇企业、村镇居民点以及农地和副食基地的布局,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控制范围。
(6)城市环境质量建议指标,改善或保护环境的措施;
(7)各项专业规划;
(8)3~5年内的近期建设规划,包括基础设施建设、土地开发投放、住宅建设等;
(9)实施规划的措施。
2.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
(1)市(县)域城镇分布现状图。图纸比例为l/50000—1/200000,标明行政区划、城镇分布、交通网络、主要基础设施、主要风景旅游资源。
(2)城市现状图。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1/10000或1/25000,小城市可用1/5000。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:
a.按《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(GBJl37—90)分类画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(以大类为主,中类为辅);
b.城市主次干道,重要对外交通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;
c.商务中心区及市、区级中心的位置;
d.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、文物古迹、历史地段范围;
e.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出口加工区、保税区等的范围;
f.园林绿化系统和河、湖水面;
g.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;
h.表现风向、风速、污染系数的风玫瑰。
(3)新建城市和城市新发展地区应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,图纸比例同现状图,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:
a.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、界线、参数;
b.潜在地质灾害(滑坡、崩塌、溶洞、泥石流、地下采空、地面沉降及各种不良性特殊地基土等)空间分布、强度划分;
c.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,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;
d.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;
e.地下矿藏、地下文物埋藏范围;
f.城市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,确定适宜性区划。(包括适宜修建、不适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的范围)。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。
(4)市(县)域城镇体系规划图。图纸比例同现状图,标明行政区划、城镇体系总体布局、交通网络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、主要文物古迹、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。
(5)城市总体规划图。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,图纸比例同现状图。
地
(6)郊区规划图。图纸比例为1/25000~1/50000,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:
a.城市规划区范围、界线;
b.村镇居民点、公共服务设施、乡镇企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和控制范围;
c.对外交通用地及需与城市隔离的市政公用设施(水源地、危险品库、火葬场、墓垃圾处理消纳地等)用地的布局和控制范围;
d.农田、菜地、林地、园地、副食品基地和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的布局和控制范围。
(7)近期建设规划图。
(8)各项专业规划图。
3.附件
(二)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构成如下
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包括文本和图纸两大部分。
1.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内容要求
(1)总则: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,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;
(2)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:
a.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;
b.建筑间距的规定;
c.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;
d.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;
e.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;
f.市政公用设施、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;
g.有关名词解释;
h.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。
(3)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规划控制原则、规划设计要点;
(4)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:
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。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,后者是参照执行的。
a.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:
a)用地性质;
b)建筑密度(建筑基底总面积/地块面积)
c)建筑控制高度;
d)容积率(建筑总面积/地块面积);
e)绿地率(绿地总面积/地块面积);
f)交通出入口方位;
g)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。
b.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:
a)人口容量(人/hm2);
b)建筑形式、体量、风格要求;
c)建筑色彩要求;
d)其他环境要求。
2.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的内容要求
(1)位置图,图纸比例不限;
(2)用地现状图,图纸比例为1/1000~1/2000,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(分至小类),标绘建筑物现状、人口分布现状,市政公用设施现状,必要时分别绘制;
(3)土地使用规划图,图纸比例同现状图,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;
(4)地块划分编号图,图纸比例1/5000,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(和文本中控制指标相对应);
(5)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,图纸比例为1/1000~1/2000,图纸标绘以下内容
a.规划各地块的界线,标注主要指标;
b.规划保留建筑;
c.公共设施位置;
d.道路(包括主、次干道、支路)走向、线形、断面,主要控制点坐标、标高;
e.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;
必要时d、e两项可单独绘制;
f.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。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、管径、控制点坐标和标高
(三)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构成如下
1.规划说明书
(1)现状条件分析;
(2)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;
(3)用地布局;
(4)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;
(5)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;
(6)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;
(7)竖向规划;
(8)主要技术经济指标,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:
a.总用地面积;
b.总建筑面积;
c.住宅建筑总面积,平均层数;
d.容积率、建筑密度;
e.住宅建筑容积率,建筑密度;
f.绿地率;
g.工程量及投资估算。
2.图纸
(1)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;
(2)规划地段现状图,图纸比例为1/500—1/2000,标明自然地形地貌、道路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建筑的范围、性质、层数、质量等;
(3)规划总平面图,比例尺同上,图上应标明规划建筑、绿地、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、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;
(4)道路交通规划图,比例尺同上,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、横断面、道路交叉点坐标、标高、停车场用地界线;
(5)竖向规划图,比例尺同上,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、变坡点控制高程,室外地坪规划标高;
(6)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,比例尺同上,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、管径、主要控制点标高,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;
(7)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