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汁算
1.用地平衡表的内容及用地计算
(1)用地平衡表的内容。
(2)各项用地界限的划分。
1)居住区用的界限:居住区临城市道路时以公路边线为界;临时障碍物以障碍物用的边界为界;不属于居住区的专用地、共建用地、工业用地应扣除。
2)住宅用地:包括住宅基底和四周宅间小路及院落,与绿地相接时,以日照间距的一半算。
3)公共服务设施用地:按公建实际占地界限计算,也可按定额计算。底层公建或住宅公建综合楼时,按各占该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。底层突出住宅部分,应计入公建用地。
4)道路用地:规划用地外围为城市支路或居住区道路时,道路面积按红线宽度的一半计算。规划用地内的居住区道路面积按红线宽计算,小区路、组团路按路面宽计算。人行道、回车场、停车场包括在道路用地,宅间小路不计人。
5)公共绿地:包括居住区公园、小区公园林阴道、街心绿地、小块绿地。
6)其他用地:居住区范围内,不属于居住区的用地。
2.技术经济指标
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(表5-20)。
表5-20
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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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户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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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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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建筑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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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建筑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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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建筑套密度(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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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建筑套密度(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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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层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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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建筑净密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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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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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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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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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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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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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/h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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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/h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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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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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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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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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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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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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净密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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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毛密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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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建拆建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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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公顷土地开发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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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方综合投资(测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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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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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2/h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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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2/h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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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/h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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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/h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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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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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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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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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平均层数:各种住宅平均层数=住宅总建筑面积/住宅基底总面积(层)
(2)住宅建筑净密度:
住宅建筑净密度: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/住宅用地面积(%)
(3)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:
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=住宅总面积/住宅用地面积(m2/hm2)
(4)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:
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=住宅总建筑面积/住宅用地面积(m2/hm2)
(5)人口净密度:
人口净密度=规划总人口/住宅用地总面积(人/hm2) (6)人口毛密度:
人口毛密度=规划总人口/居住用地面积(人/hm2)
(7)住宅用地指标:取决于下列四个因素:
1)住宅居住面积定额(m2/人);
2)住宅居住面积密度(m2/hm2);
3)住宅建筑密度(%);
4)平均层数。
平均每人住宅用地=平均每人居住面积定额/(层数×住宅建筑密度×平均系数)单位m2
或=每人居住面积定额×住宅用地面积/住宅总居住面积单位m2/人
(二)居住区总造价的估算。见表5—21,
居住区总造价概算表表5—21
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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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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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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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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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价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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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价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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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总造价比值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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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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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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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使用准备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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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土地征用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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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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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房屋拆迁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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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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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迁坟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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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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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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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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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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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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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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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单身宿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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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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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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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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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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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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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外市政工程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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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土石方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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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车行和人行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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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水暖电外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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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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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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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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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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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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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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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区总造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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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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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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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每居民占造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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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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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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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每公顷居住用地造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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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h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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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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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造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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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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